时间:2020-04-15 | 栏目:党建工作 | 点击:次
4月3日,按照县委组织部、县直机关工委《关于四月份县乡机关和“两新组织”党员活动日有关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艺术中心党支部在4月份党员活动日中,采用不集中学习,不签到的形式,由党员开展自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讲话内容摘要及有关会议精神。
随后,组织党员到北苑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,向社区居民发放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和疫情防控知识。
最后,到所包路段开展城区环境集中整治卫生清扫工作。